龚恩是刑部的一位官员,也是王钦的老乡,接了王钦的信后,立马就去问叶巧珍案子的进展去了。
负责整理案卷的小吏在桌子上找了又找,找了好大一会儿,才在桌子最底下找到了卷宗,“大人还没有看呢。”
龚恩偷偷地给小吏怀里塞了五两银子,“这事儿下头催的急,是个死刑犯的案子,还请小哥放在最上面,让大人尽快审定案子。”
五两银子,这可不是小数目。
小吏假模假样地推脱了一番,就将五两银子给收下了,“龚大人请您放心,下官一定让大人第一个就看到这份卷宗。”
“有劳了。”
龚恩回去等消息。
小吏果然将叶巧珍的案子放在第一个,按照往常一样,将一些死刑犯的案件给几位侍郎、郎中、员外郎和主事几方会审,审理好后,将结果报给尚书大人,由尚书大人同意下死刑判决。
叶巧珍的案子,证据确凿,几位大人会审,一致同意判处叶巧珍死刑。
小吏奋笔疾书,记下几位大人的意见。
刑部侍郎李宏看了眼卷宗,捋捋胡须,皱皱眉头:“这叶巧珍,听的名字怎么那么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龚恩和其他几位都是入京不久的官员,最长的也不过七八年而已,他们虽然在京城认识的人现在已经不少,但是叶巧珍……
就是一个犯妇,侍郎大人怎么会认识她呢?
李宏想了半天,都想不起来,“年纪大了,什么都记不住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