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四肢粗壮,爪子又大又厚,踩在地上几乎没有声音。
它正趴在一块岩石后面,身体压得极低,几乎贴着地面,金色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只站在外围的母鹿,
尾巴尖微微颤动,随时准备发起致命一击。
这是地里的幽灵,最狡猾,最耐心的杀手。
猞猁这东西比狼还难对付。
狼是群居动物,打起来有迹可循,
但猞猁是独行侠,神出鬼没,还擅长偷袭,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连老猎人都很难抓到。
“这是要截胡啊。”
更麻烦的是,这只猞猁显然是盯上了这群马鹿,想偷袭那只体弱的母鹿。
如果让它先动手,鹿群肯定炸窝,到时候四散奔逃,
别说打公鹿了,连根鹿毛都捞不着。
而且猞猁受了惊,钻进石缝里就找不到了,那身雪白的皮毛可就浪费了。
自己这趟就白来了。
陈锋心里快速盘算着。
必须抢在猞猁前面动手。
但公鹿的位置不好,贸然开枪大概率打不中要害,反而会惊跑鹿群。
怎么办?
就在陈锋思考怎么办的时候,猞猁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耳朵猛地竖了起来,金色的眼睛朝陈锋的方向扫了一眼。
但它什么都没看到。
陈锋藏在巨石的阴影里。
猞猁犹豫了两秒,又转过头,继续盯着那只母鹿。
身体弓了起来,后腿肌肉绷紧,随时准备发起冲锋。
不能再等了。
陈锋的手指搭在扳机上,缓缓扣下。
陈锋并没有瞄准那头最大的公鹿,而是瞄准了那只准备偷袭的白猞猁,
这东西皮毛太珍贵了,要是能打下来,比鹿肉还值钱。
而且打了它,鹿群受惊,肯定会往山口跑,那里有黑风埋伏。
子弹打出的瞬间,那只猞猁正腾空而起,四爪离地,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