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第二天中午。
陈锋终于摸到了老龙河的上游,这里离靠山屯还有五里地。
他没有直接把肉拖回村。
这一百多斤熊肉太扎眼了,
而且他现在的身份是死里逃生的向导,如果带着这么多战利品回去没法解释。
在河边找了个以前烧炭用的隐蔽废弃土窑,把熊肉和熊掌藏了进去,用大石头封好口,又撒了一圈雄黄粉防虫鼠。
只怀揣着那颗金胆,背着那杆空枪,一身狼狈地向村里走去。
陈锋是一瘸一拐挪进靠山屯大队部的。
此时正值傍晚,大队部的大喇叭刚响过,不少刚从地里回来的社员和娘们儿正聚在门口的水井旁洗泥腿子。
当陈锋那副仿佛从鬼门关爬回来的尊容出现在众人视野里时,原本嘈杂的人群瞬间像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静了足足三秒。
太惨了。
那身原本挺括的衣裳,此刻被荆棘挂成了布条状,一只袖子不翼而飞,露出的胳膊上横七竖八全是血凛子。
当然,这是为了逼真,他特意钻了刺玫丛。
脸上混合着黑灰,泥土和汗水。
那把平日里爱惜如命的56半自动步枪,此刻被当成了拐棍拄在手里,每走一步,身子都得晃三晃。
“锋哥!”
二柱子正开着拖拉机路过,看见这一幕,连忙踩刹车,灵猴跳了下来冲过去扶住陈锋。
“锋哥,你这是咋了?
“锋子?!”
支书许大壮正蹲在磨盘上抽烟袋,也一眼瞅见了,烟袋锅子差点掉地上,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几步冲过去扶住陈锋。
“这是咋了?啊?那几个城里的大老板呢?”
陈锋身子一软,顺势瘫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眼神里那是尚未褪去的惊恐和呆滞。
陈锋的声音嘶哑得像吞了把沙砾,哆哆嗦嗦地指着大山的方向,“没,没了,都没了。”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