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虽然不明所以,但看大哥脸色严肃,乖巧地点点头:“知道了哥。”
陈锋端起酒碗,一口干了。
二叔陈建国。
既然你想回来玩,那我就陪你好好玩玩。
第二天一大早,靠山屯比过年还热闹。
十几辆爬犁,浩浩荡荡地在村口集合。
二柱子把自家的毛驴喂得饱饱的,车上还垫了草帘子。
“小锋哥,咱们出发吧!”
陈锋背着枪,带着三条狗,意气风发地走在最前面。
一路上,村民们欢声笑语,都在讨论那头猪王到底有多大,能分多少肉。
到了野猪岭,当大家看到那座肉山时,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还是被震撼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乖乖,这还是猪吗?这简直就是大象啊。”
“这皮真厚,咱们的刀都不一定能割动。”
众人七手八脚地开始干活。
陈锋在一旁指挥,并没有亲自动手。
现在的他,在村民眼里已经不是那个二流子了。
这种威望,是在一次次震撼中建立起来的。
肉很快被分割好,装满了十几辆爬犁。
回村的路上,陈锋特意让二柱子慢点走。
还剩一些猪骨头和猪下水之类的,陈锋又埋在了雪里,都是钱啊。
他坐在驴车上,看似在闭目养神,实则是在用山河墨卷观察周围。
自从上次解决了那三个盗猎者,这山里清静了不少。
但他总觉得,那只猞猁还没走。
果然,在路过一片松林时,他看到了一条熟悉的灰色气运线,一直不远不近地吊在车队后面。
那是那只猞猁。
它很聪明,知道跟着陈锋有肉吃。
陈锋不动声色地从车上割下一条五六斤重的猪腿肉,趁着拐弯没人注意,随手扔进了路边的灌木丛。
灰色气运线迅速扑向那块肉,然后停了下来,不再跟随。
“懂事。”
陈锋心里暗道。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