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我整个人的身子都近乎在发抖。
但是不后悔。
那时正值冷夜,我把人牙子的尸体丢进了附近的山坳,这里有狼群出没,没人会把他的死放在心上。
因为他在别人眼里,也不过就是蝼蚁贱命。
经此一事后,我知道,在这个世道上,我想要活下去,必须比所有人都要狠。
你不吃人,就被人吃。
又这么过了几年,我靠着在山里打些猎物和挖野菜和娘亲勉强活了下来。
直到后来,我终于有了沈砚的消息。
那个曾风光霁月的太子已容颜尽毁,身陷青楼,受尽侮辱。
他的母妃被凌辱至死,他的袍泽无一生还,他几乎成了疯子。
但偏偏如此,他硬是在绝境中寻出生机,逆境屠龙,杀回京都,成功登基,夺回了自己的一切。
他成了举世瞩目的暴君,动辄便以杀人为乐。
同年,爹寻到了我和娘亲。
他说,我和娘亲的好日子要来了。
沈砚选妃,他要送我进宫。
如今的父亲林琅一朝得势,是沈砚跟前炙手可热的红人。
在沈砚杀进京都前,他亲手卖了曾一手提拔他的宰相岳父,以此为投名状,取得了沈砚的信任。
但他想要的远远不止如此,他想站的更高,但又不舍得付出代价。
所以,他找到了我和娘亲。
“怜儿,你妹妹年纪还小,没到入宫的年纪,此次的机会便让给你了。”
“记住了,进宫后绝不可暴露身份,爹会照顾好你娘亲。”
爹笑眯眯的摸着我的头。
他给我取名叫林怜。
真是个贴切的名字。
一生悲悼无人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