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让林知予在苏黎世彻底混熟。
她适应了器械和德文病例,就连街角餐厅老板新养的那条小金毛都跟她混成了异国他乡的忘年交。
医学中心有几个研究院现在看到她,都会喊一声“lin”。
能力出众,性格开朗,永远不知道疲倦。
时谦有时候看着她在实验室里咋咋呼呼地穿梭,会想,这个世界上大概真的有一种人,天生就是为了把冷清的地方填满的。
这天早上,实验室里其他几人都去参加医学中心的月早会了,时谦作为核心项目的独立带头人,没有去听那种形式大于内容的会议。
他看了一眼时间,拿过手机加入了视频群聊。
刚一接通,画面就被江书俞那张戴着墨镜的脸占据了屏幕的大半。
“少爷,你怎么才接啊!”
这段时间,他虽远在苏黎世,但这几个人的生活他从未真正缺席过。
岁岁的近况、姜知的工作、程昱钊的身体,他都知道。
知道,但不介入。
时谦将音量调小了一些,唇角扬起:“现在进度到哪儿了?”
“你这时间卡得刚好。”
江书俞把镜头一转,切到了后置。
程昱钊刚牵着姜知过来,岁岁抱着花跑过去。
听不太清他在说什么,只看到姜知站在他面前,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点了点头,伸出了自己的手。
程昱钊把戒指套进了她的无名指,一家三口相拥。
时谦隔着屏幕看,神情里是习惯性的温柔与沉静。
他爱过姜知。
爱她的笑容,爱她的坚韧。
那种爱是真实的,曾在他的生活里占据了很大一块位置。大到他一度以为,那就是他余生的全部底色。
只是后来他慢慢想明白了一件事,
他想守护的,是这个人的完整和快乐。而不是一定要成为给她这些东西的那个人。
如果能给她这些的人是程昱钊,那也很好。
看着姜知现在这副明媚的模样,他就会觉得,自己在那个夜晚做出的退让,是这辈子最正确、也最值得的决定。
当一个人能真心为另一个人的幸福感到高兴时,那种感受本身就已经超越了占有和得到。
“怎么样?这狗男人终于算干了件像样的人事。”江书俞十分得瑟,“我给他出的主意,这叫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挺好的。”时谦说,“等他们办婚礼的时候,如果时间允许,我会回国沾沾喜气。”